網頁點播-
本地點播-

臧哀伯諫納郜鼎 桓公二年  左 傳

  夏,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。戊申,納于大廟,非禮也。

  臧哀伯諫曰:「君人者,將昭德塞違,以臨照百官。猶懼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孫:是以清廟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鑿,昭其儉也。袞、冕、黻、珽,帶、裳、幅、舄,衡、紞、紘、綖,昭其度也。藻、率、鞞、鞛,鞶、厲、游、纓,昭其數也。火、龍、黼、黻,昭其文也。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。鍚、鸞、和、鈴,昭其聲也。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儉而有度,登降有數,文物以紀之,聲明以發之,以臨照百官。百官於是乎戒懼,而不敢易紀律。 今滅德立違,而寘其賂器於大廟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誅焉?國家之敗,由官邪也。官之失德,寵賂章也。郜鼎在廟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遷九鼎於雒邑,義士猶或非之,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,其若之何?」公不聽。

  周內史聞之曰:「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!君違,不忘諫之以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