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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諾,不可輕率-第43集

  少成若天性 習慣如自然

  

  親愛的聽眾朋友們大家好,今天想要和您分享的文章題目是:承諾,不可輕率。

  

  事非宜,勿輕諾,苟輕諾,進退錯。

  

  「事非宜,勿輕諾」,當我們很高興的時候,不可以隨便答應他人的要求,到時沒做到就會失信於人。大人常犯的就是一高興,孩子馬上察言觀色跟我們提要求,所以輕諾當中包含了太多對孩子的溺愛。

  我們在什麼時候特別容易答應小孩的要求?他考試考得好的時候。當考試考得好就可以要東西,無形當中我們已經在長養他的虛榮心,扭曲了讀書的目的。當孩子覺得自己想要的東西我們都應該滿足他,他的欲望就會一天一天增長。

  欲是深淵,孩子從小欲望之門打開,就很難回頭了。

  有一個刑事案件,是一個年輕人,小時候父親常給他很多錢,所以他花錢習慣了。他上中學時一個月要花一、二萬。他父親有一天受不了,對他說:「以後不給你錢了。」還把他送去當兵。兩年之後回來他依然如故。他父親跟他劃清界限,不再拿錢給他,結果這個孩子僱了殺手去殺害他的父母。

  所以我們為人父母的要謹慎,「事非宜,勿輕諾」,不能長養孩子奢侈享受的習慣。「勿輕諾」,一是因為溺愛,二是沒有原則,父母給予的承諾都憑自己的好惡,想給就給,可能答應了以後,情緒變了又不給他,小孩對我們就沒有信任感。比如我們在打麻將,孩子過來跟我們要東西,然後我們跟他說:「好,你先不要吵,等我打完就給你買什麼。」以後孩子要東西都在我們打麻將或者很忙的時候,那就很麻煩。

  父母自己要勿輕諾之外,進一步也要教導孩子對他人勿輕諾。有一個小朋友,他送同學一枝鉛筆,那位同學很高興,拿了以後就把筆削一削開始書寫。隔天,那位小朋友來學校的時候,就問收他筆的同學說:「你今天跟不跟我玩?」他同學說:「我今天不跟你玩。」他說:「那你把筆還給我。」同學就把筆還給他。他又說:「我要那枝沒削過的。」同學又拿一枝沒削過的給他。他說:「不是這一枝,我就要一開始給你的那一枝。」

  這一幕正好被老師看到,機會教育來了,老師就過去告訴那位小朋友:「凡出言,信為先」,你已經把它送給別人,那個東西就不是你的,你不可以再跟人家要回來。所以你在答應別人之前,要先衡量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做到,假如能力不足又答應別人,到時一定會失信。另外,還要考量你答應同學的事是否符合校規,如果校規不能這麼做,你還答應同學,這樣是不對的。所以要符合校規、符合國家法律,要從這些方面去思考。

  當別人有緊急狀況有求於我們時,我們也要穩下心來先把他這件事搞清楚。有時候對方很急,他的急又把我們的心帶動得很混亂,情急之下就答應了,到時候事情恐怕不是我們想像的這樣,所以急事還要緩辦。

  當對方要找我們幫忙,甚至要跟我們一起去做某件事時,也要考量:第一、他的能力夠不夠;第二、自己的能力夠不夠;第三、要看這件事各方面的緣分成不成熟,假如不成熟,我們很輕率的答應了,到時就進退兩難,也容易產生誤會。

  所以我們有善心,還要用理智去判斷才行。

  

  好了,今天就和您分享到這裡,我們下期再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