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稱名蘊尊意,終身荷敬誠(原文)

  【原文】

  《顏氏家訓》風操第六

  顏之推

  

  昔侯霸之子孫,稱其祖父曰家公;陳思王稱其父為家父,母為家母;潘尼稱其祖曰家祖。古人之所行,今人之所笑也。今南北風俗,言其祖及二親,無云家者。田里猥人,方有此言耳。凡與人言,言己世父,以次第稱之,不云家者,以尊於父,不敢家也!凡言姑姊妹女子子,已嫁,則以夫氏稱之;在室,則以次第稱之。言禮成他族,不得云家也。子孫不得稱家者,輕略之也。蔡邕書集,呼其姑姊為家姑家姊,班固書集,亦云家孫,今並不行也。

  凡與人言,稱彼祖父母、世父母、父母及長姑,皆加尊字,自叔父母已下,則加賢字,尊卑之差也。王羲之書,稱彼之母與自稱己母同,不云尊字,今所非也。

  南人冬至歲首,不詣喪家。若不修書,則過節束帶以申慰。北人至歲之日,重行弔禮;禮無明文,則吾不取。南人賓至不迎,相見捧手而不揖,送客下席而已;北人迎送並至門,相見則揖,皆古之道也,吾善其迎揖。

  昔者,王侯自稱孤、寡、不穀,自茲以降,雖孔子聖師,與門人言皆稱名也。後雖有臣僕之稱,行者蓋亦寡焉。江南輕重,各有謂號,具諸《書儀》;北人多稱名者,乃古之遺風,吾善其稱名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