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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、理、法,缺一不可-第76集

  【世人三不過意。王法天理人情。這個全然不顧。此身到處難容。】

  這句課文,『世人三不過意』,這是說一個人的良心上過不去,「三不過意」就是良心過不去的意思。哪方面?有三條,第一條是『王法』,這個「王法」就是指的國家的法令,『天理』則是指的自然的法則,『人情』是指人之常情,所以有這三點。『這個全然不顧』,如果對於這三點完全不顧,就是忽視的意思,不予理會和遵守的意思。『此身到處難容』,這個「容」是容納、接受的意思。我們對於王法、天理、人情不能夠通達、不能夠注重,我們生活在這個世間,立身處世就難以有容身之地了。

  我們看這句課文它的意思是說,我們人生活在這個世間,有三條準則是非常重要的,就是三條原理原則,如果我們違背的話,對於自己的良心就會不安。哪三條?首先是國家的法律制度。所以佛在經典中說「不犯國制」,我們在一個地方,在一個國家地區,一定要遵守這個地區、這個國家的法令規章制度,而不能夠違法。這是第一條,就是佛經說的不犯國制。第二條是什麼?第二條就是因果循環的規律,這個因果循環的規律我們在前面也跟大家分享過很多。第三條是人情,這個人情就是與人相處的情義。如果我們在一生當中處事待人接物,對於這三條完全都不顧及、都不重視它,也不去落實、去實踐它的話,我們一生當中在這天地之間、在這人世之間就難以有容身之地。為什麼?你看這個人他又不講情、不講理,也不講法,他就很難在這個社會上立足了。換句話說,這社會上的人們沒有辦法包容他、接納他,我們說這又如何在這社會上能夠立得住腳呢?所以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顧及到王法、天理跟人情。

  在這裡我也想要分享一個小例子,就是今年我們到德國去參加祭祖活動的過程當中,我們在處理一件事情,當時我在處理一件事情的時候,也是腦子有點一根筋,就是完全都覺得從講理的這個角度上來處理它。我覺得我當時提出的一個想法,我覺得很有道理,但是這個理只是考慮到一個層面,就是只是考慮到某一個方面,而沒有顧及到很全面的這些人情世故。所以雖然我覺得這件事情我做得很有理,但是到具體落實的時候,卻因為這個事情決斷不當,就把人情這方面給忽略了,變成說沒有把人情的方面顧及好。因為我們做什麼事情其實都要講倫理道德,它有一個長幼尊卑的順序的。但是我們只是單憑我覺得這個事情從理、從法律、從規章制度這個角度上,我覺得這樣做很合適,可是沒有考慮到說同時也要兼顧到人情當中的倫理道德,也就是說我這樣做,會不會傷害到長幼有序的這樣的一個倫理道德的原則?當時因為很匆促,所以就沒有考慮到很周全。

  結果到了在德國舉辦活動的時候,這個問題就出現了。雖然我覺得事情已經處理得很好,把每件事都做得很到位了,但是因為人情沒顧到,所以有些長輩他心裡就不高興。到了事情要發生的時候,再臨時調整已經來不及了。所以當時我就跟一位長輩懺悔,我說當時因為情況很緊急,所以我想這個問題處理的時候,只考慮到一個層面,就是合不合理,這個道理的理,只考慮到這一點,但是對於合不合情我就沒有把它過多的再去考量,這樣子。這個長輩就教導我,他說,其實很多事情都是在妳很急的時候往往處理不好。當時因為這個長輩有在旁邊聽到我處理這個事情的這個過程,他說其實他在旁邊,旁觀者清,他當時覺得我這樣做不是太圓滿,就是沒有情、理、法各個方面全都照顧到,而只是急著要趕快把這件事情處理,讓它有個結果這樣子。他說很多事情都是在妳很急的時候,情、理、法這三方面都沒有考慮好,所以雖然妳很認真的把事情做好了,但是把人情卻傷害到了,他說妳這樣做事情也是不圓滿的。

  所以師父上人之前也是常常提醒我們年輕人,他說,你們這些年輕人,從小在學校,一般的學校接受教育,沒有受到很多傳統文化的薰陶,所以往往你們都是只會做事不會做人。這個話就很有深意,你會做事,那肯定這法令規章制度、一些理是顧得很好,可是這個過程當中,你的人情世故是否有考慮清楚、有處理好,這個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。我們不能單單只是考慮到我事情做好了沒有,這個做事的過程當中,也要顧到說我人情的方面,我是不是也符合了倫理道德的標準?其實這個是非常重要的。因為這是我們一個切身的體會,當時我就非常慚愧、非常懺悔,覺得自己年輕氣盛,這個事情沒有考慮周全就輕率的去做出決定。這是說我們生活在世間,確實做任何事情,對於王法、天理、人情,各方面都要能夠顧及到。

  所以我們先看一下這個「天理」。天理在《文昌帝君陰騭文》說:「作事須循天理。」這個天理也是《太上感應篇》當中經文上所談的,也就是因果的定律。我們看《太上感應篇》說:「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,依人所犯輕重,以奪人算。算減則貧耗,多逢憂患;人皆惡之,刑禍隨之,吉慶避之,惡星災之;算盡則死。」這個就是指的天理,也就是因果報應的這樣的一個定理。

  「人情」,人情是包括人倫情義、五倫五常。所以在《孟子.滕文公》當中就有這樣的一句經文,就是談什麼是人倫。這個人倫就包括「父子有親,君臣有義,夫婦有別,長幼有序,朋友有信」。所以我們看到這個王法、天理、人情是一而三、三而一,三者是一體不可分割的關係。如果我們處理一個事情,只重視到國家的法律制度,或者是因果的定律,而忽略了人情,那這個事情就做不圓滿。相反的,如果我們只顧到人情,而忽略了王法與天理的話,可能我們會感情用事而失去理智,同樣也會做錯事情。如果這件事情我們人情也盡到了,也符合因果的定律,但是對於國家的法律制度沒有充分的考慮到,這樣也是有所偏頗的。所以這三個為人處世的原理原則是三而一、一而三,我們方方面面都要顧慮到。

  關於人情,在《太上感應篇彙編》當中還有這樣一段話:「骨肉之間只該講情,不該講理,執理便傷情,傷情即非理」。這是強調說,人倫之間、骨肉之間,這個情要擺在理的前面。如果我們骨肉之間我們太過於講理,而不近人情,那麼就會傷了親人之間的親情,傷情即非理,你傷了親情,你再有理,這個也不是理了。這個是人情。

  「王法」,這是國家的法律制度。在《周禮》當中也記載:「凡民同貨財者,令以國法行之。犯令者,刑罰之。」所以這個國家的法律制度,在上古時期《周禮》就已經有所記載。

  譬如說我們到法國巴黎去參觀盧浮宮,盧浮宮當中就有一個石碑,叫做「漢謨拉比法典」,這個是很早的一個法律的條文。在特別是國外的法制國家,對於這個法律規章制度是非常重視的。

  恭錄自《聖學根之根·續小兒語》第7集

  開吉法師主講

  2020/1/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