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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肉食餐飲服務,可否將所得利潤布施-第1145集

  問:他說他的公司主要經營一個國家四A級的沙漠旅遊區,其中有餐飲服務,經常以蒙古特色肉(肉食)提供客人。老法師也講過,學佛人最好不要經營這種行業,可是這個景區如果不提供餐飲服務,客人吃午飯就很困難。我們想不出更好的辦法,只好決定把經營肉食所得的利潤全部布施於佛教或慈善事業,請問法師這樣做可以嗎?

  答:可以,這樣做可以。環境我們不能改變,我們心地善良,我們把所得的利潤來做一些好事,拿這個功德迴向給眾生,這樣就好。像這些經營餐飲,最好是不殺生,自己不殺生,能夠買得到,市場買得到這些肉食,佛法裡面講的三淨肉,你沒有看到殺,沒有聽到殺,不為我殺,這樣就好。

  如果不得已一定要自己殺,那麼你就學伊斯蘭教,你看伊斯蘭教宰殺畜生,他不是一般信徒,阿訇,就是他們的修行人。他在宰殺畜生之前,一定誦經、念咒迴向給牠,勸牠捨身到好的地方去投生,給牠祝願,這個心就很難得。殺的時候一定是一刀斃命,讓牠少受痛苦,這都是慈悲。

  所以回教徒,一般的肉食他不敢吃,他一定吃阿訇宰的,有這個道理在。這是我們應當要學習的,總是對畜生有愛心,有慈悲心。在不得已的時候,身總歸是要壞的,你給牠商量,牠在不得已情形之下牠也願意同意捨身,牠到好地方去。所以這裡都有道理,不是沒有道理的。你再以賺的錢給牠迴向,給這些眾生迴向。

  答香港參學同修(第6集)

  2005/5/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