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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工吃道場提供的飲食,會把功德抵消掉嗎?-第1081集

  問:道場法會或是義工勞動,個別居士不敢吃常住的飯,說是本來就沒有修什麼功德,吃一頓飯,這個全都沒有了,是飢吞鐵丸,將來無法還清。請老法師開示。

  答:這個意思是很好,可是跟佛所講的事實並不相應。如果說在我們道場常住做義工的,連一頓飯都不敢吃,那常住我們布施給外面一般貧苦的人,像過去我們在新加坡,每天供養大眾飲食、點心,二十四小時不中斷。

  任何人,不信佛教的人,反對佛教的人,罵佛教的人,到我們這兒吃飯,我們統統供養。我在新加坡的時候,差不多平均每天有一千多人,星期假日有三、四千多人,這怎麼辦?這個對道場沒有什麼貢獻的。你們在道場做義工,為什麼不能接受道場的飲食?這應該的。如果限制這麼嚴,道場沒有義工了,這個我們一定要懂得。

  道場有能力,一定要救濟當地這些苦難的人。我們現在在澳洲,也有不少同修去過。我們澳洲是每個星期六供養晚餐,只要有人來吃飯,我們一律都歡迎,我們都熱誠的接待,跟眾生結緣。所以希望我們對這一點要認識清楚。

  常住物,常住供養的,我們可以接受;常住沒有供養,我們去使用它,這個才叫犯戒。戒律裡面的盜戒,重要的意思叫不與取,你沒有得到主人的同意,你自己盜用,這個叫犯盜戒。

  如果是常住的主人,這個道場,這個地方道場主人還是我,我不在,這邊有總幹事,他代表負責,他同意了,就可以;或者是我們這邊有董事會的組織,董事會同意,這都是可以接受的。如果說是常住沒有允許,董事會沒有同意,我們就隨便侵佔常住的一些物品,自己私人拿去用的話,這是犯盜戒。

  所以,一定要搞清楚、搞明白,千萬不要發生誤會。我們自己誤會過失還小,影響到別人,怕別人跟著起誤會,這個問題就嚴重。所以佛法,總而言之,是要搞清楚、搞明白;自己不清楚、不明白,要多問,斷疑生信,非常重要。

  答香港參學同修(第1集)

  2004/7/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