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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他人有過失,該不該規勸?-第489集

  問:《弟子規》中「親有過,諫使更」、「過不規,道兩虧」等經文,與「真正修道人,不見世間過」,兩者之間如何理解。

  答:一個是從事上說的,一個是從理上說的;一個是在初學階段說的,一個是功夫成就時說的,不一樣。

  功夫成就的時候,我們不要說大乘教,就說小乘教,阿羅漢的成就,執著沒有了。諸位想想,執著沒有了,你還見別人過嗎?見別人過是執著,所以阿羅漢不見世間過。

  菩薩也不見,菩薩沒有分別,你見別人過,你一定有分別。佛不見,為什麼?見別人過一定有妄想,佛沒有妄想。所以你就曉得,佛、菩薩、阿羅漢不見世間過。

  那你就懂得,《弟子規》裡面都是凡夫,我們妄想分別執著一樣也沒斷。父母也沒斷,我也沒斷,所以見到他的過失要勸導他,要規勸他,這是應該的,照《弟子規》上去做。

  《壇經》上的太高了,等到你證到阿羅漢之後,自然就是這樣子。可是阿羅漢、菩薩要到人間來,看到人有過他還是規勸的,他那是勸而無勸,無勸而勸,事上有勸,心裡面乾乾淨淨,一塵不染。

  答香港參學同修(第57集)

  2006/12/8